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学生在基层实现人生价值,根据福建省《关于做好2016年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工作的通知》,请各院团委告知每一名毕业生,全力推动未就业同学参与本计划。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本科生不超过25周岁(1991年7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1988年7月1日后出生)。
二、服务内容
到福建省三明、南平、龙岩、宁德欠发达地区开展为期两年的基础教育、基层青年工作、基层社会管理等方面的志愿服务。
三、政策支持
分为在岗待遇、服务期满待遇:
(一)在岗待遇:
服务期间,福建省财政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生活补贴,学校一次性奖励人民币2000元。到纳入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范围的县(市、区)的乡(镇)工作的,由服务县(市、区)代偿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
(二)服务期满待遇:
服务两年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经省项目办审核,颁发《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证书》,并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在全省公务员招考中,可参加“欠发达地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的定向考录。
2.所服务的基层事业单位中自然减员空岗时,可被聘用。省、市、县相关事业单位,每年拿出一定比例,聘用当年服务行将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
3.报考省、设区市事业单位的,笔试总分加3分;报考县(市、区)、乡(镇)事业单位的,笔试总分加5分。
4.在福建省乡(镇)事业单位编制内新增工作人员时,可免于参加统一招考,直接被聘用。
5.服务期满后三年内报考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在同等条件下招生单位优先录取。
6.服务期间,由各级政府人社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免费提供档案保管等人事代理服务。服务期间计算工龄,支教服务期间计算教龄。
四、工作流程
(一)报名(4月13日—5月12日)。
1.网上报名。4月13日-5月12日,报名毕业生可登录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专题网站查看有关情况,填写个人报名信息。
2.打印报名表。报名学生从网上下载《报名登记表》并填写有关信息(不得改动表格的设置,并使用A4纸打印)。
(二)审查考核(5月12日——5月16日)。
1.报名表由所在学院团委负责人签字并由所在学院党组织盖章后,附学习成绩单、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所有材料均一式两份)于5月16日前工作时间交至校团委(思明校区自钦楼三楼团委办公室)。
2.面试。校团委将具体时间通知报名同学。
(三)确定人选,报省项目办。
更多详细信息可登录福建省项目办“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专题网站”查询。
校团委咨询电话:孙老师2182667;
省项目办咨询电话:0591-87541205。
校团委
2016年4月13日